行政院賦改會昨日就遺產及贈與稅,做出5個稅率方案並陳的結論,但行政院已打定主意,最高邊際稅率由50%大降為10%,免稅額由779萬元提高為1,200萬元。行政院會明(16)日將由行政院長劉兆玄拍板,並提高四種綜所稅扣除額。


       副院長邱正雄表示,在當前國際金融險峻情況下,遺贈稅降至10%,不僅能誘發投資,因抑制資金流出增加的稅收每年更可達81億元,足以彌補與30%稅率間約45億元的稅收差距。


       賦改會昨日趕進度,接連召開諮詢委員聯席會議及委員會,提出50%、30%、25%、20%、10%等5方案的遺贈稅修正案給行政院,除50%稅率搭配免稅額2,600萬元外,其餘的免稅額都是1,200萬元。


       由於行政院長劉兆玄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已明確表示賦改會送來的案子只是提供建議,最後的政策決定權仍在行政院,因此週四的院會中,行政院預計以10%稅率、1200萬元的免稅額拍板遺贈稅,並以提高綜所稅四種扣除額作為配套。


       邱正雄首度在賦改會中提出「降低遺贈稅率之總體誘發效果分析」報告。他說,台灣近5年平均每年外流資金為1.2兆元,假設遺產稅率降至10%時,每年留在台灣的資金可以多出1,200億元,他利用貨幣方程式計算,可創造600億元國內生產毛額(GDP),再乘上台灣的國民租稅負擔率13.5%,每年可讓稅收減少損失81億元。


       邱正雄指出,稅率降到10%,只比降為20%、30%各減少稅收為20億元、45億元,但更具誘發效果,對吸引台商資金及鼓勵國內投資甚有需要。


       雖然部分學者要求此次遺贈稅的減徵能夠達到公平與效率兩個目標,不過邱正雄表示,如果僅靠減徵遺贈稅這項單一工具,無論稅率降至多少都無法兼顧這兩項目標,但如果同時運用減徵遺贈稅和近貧方案、提高綜所稅扣除額等配套方案,應可同時達到公平與效率。


       財長李述德要求學者,會中所提出的配套,只宜訂出原則,留一些彈性空間給行政院。經整理後,配套措施包括:1、擴大遺贈稅稅基。2、對奢侈品課徵特種銷售稅,例如對鑽戒、珠寶課貨物稅。3、課徵海外所得稅、資本利得稅。4、加強社會福利措施。5、彌補地方政府稅收損失。6、改進實物抵繳制度。7.檢討財政支出面等。李述德強調,行政院對哪些配套措施適宜採用,仍須研究,不是定案。


       在提高4項扣除額方面,包括薪資特別扣除額由7.8萬元調高為10萬元;標準扣除額,單身由4.6萬元調高為6萬元,有配偶者由9.2萬元調高為12萬元;殘障特別扣除額由7.7萬元調高為10萬元;教育特別扣除額,由每戶2.5萬元修正為每人2.5萬元。估計稅收損失約為160億元。


       原財部建議,單親家庭免稅額提高50%至11.55萬元,及新增殘障者的照護列舉扣除額20.4萬元,但未獲昨日會議通過。



      ●10/15--工商時報 【王信人、崔慈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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