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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岸今天將簽署「兩岸海運協議」,為提高台灣航運競爭力,台灣爭取成為亞太營運中心向前大跨步。根據共識,今後,兩岸既有權宜輪及國輪全開放,營運於大陸的63個港口及台灣的11個港口之間,最重要的是,雙方同意稅收互免,在對方取得的運輸收入,相互免徵營業稅與所得稅。


      換言之,兩岸將全面開放直航港口,准許兩岸國輪與權宜輪直航兩岸,兩岸國輪比照現行台港航線「互不掛旗」方式掛靠兩岸港口,准許兩岸航商互設分支機構、自行攬貨與簽發提單,及雙方互免海運所得稅。



      ●11/04--工商時報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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