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兩岸兩會即將進行的海運直航談判,大陸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副理事長李鳳岐透露大陸的立場,包括海上直航要全面、雙向;兩岸及香港註冊的公司得以經營,權宜輪可改在香港註冊;航商可互設經營性或辦事機構;直航船舶取得的收入和利潤,應避免雙重課稅。

     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前日曾表示,希望下一次兩會協商於10月下旬舉行,而海運直航被視為此次談判的重頭戲。經常參與兩岸航運業協商的李鳳岐指出,上述建議透過雙方航運組織多次的溝通,已取得很大的共識,在下一次兩會談判中達成協議的機率很高。

     李鳳岐昨(8)日參加在廈門舉行的「兩岸經貿合作與發展論壇」中,提出對海運直航的6項建議:首先,兩岸航運權宜應由兩岸同胞分享。兩岸直航運輸要由兩岸資本的航運公司經營,非經特別許可,不允許外國航商參與。外國公司經營的船舶可以掛靠兩岸港口,但不得搭載兩岸貿易貨物,也不得搭載兩岸外貿中轉貨物。

     其次,海上直航要全面、雙向。大陸沿海及長江對外開放港口和台灣本島及離島對外開放港口都向對方開放,貨物都可在兩岸港口通關入境。李鳳岐說,大陸目前沿海15個對外開放港口,肯定都會對台灣開放,長江下游多個對外開放的港口,也可對台灣開放。

     在船舶資格方面,由兩岸資本的船公司在兩岸(含香港)登記註冊的船舶經營。目前從事兩岸運輸的兩岸資本的方便旗船舶(即權宜輪),可改在香港登記註冊後從事直航運輸,但外資在香港登記的船舶不得介入。

     李鳳岐指出,台灣許多權宜輪註冊為巴拿馬籍,若改登記在香港其實費用差不多,同時也可解決權宜輪無法行駛兩岸直航航線的問題。

     對於掛旗問題,李鳳岐指出,直航船舶比照小三通模式,進入對方港口時船尾不掛旗或只掛公司旗,主桅不升掛對方旗。

     他還建議,雙方相互開放對方航運公司及航運相關業務的機構設立經營性或辦事機構,從事相關業務活動。雙方直航船舶取得的運輸收入和利潤,應相互避免雙重徵稅。

     在空運部分,對於兩岸可望增加包機直航航點問題,與會的長榮集團首席副總裁林省三表示,就業者立場而言,只要是大陸台商多的地方,都希望增為航點,如天津、深圳、武漢、大連、瀋陽等。他強調說:「到處都可以飛才是正常化」。

●9/09--工商時報 【康彰榮/廈門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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